小说创作侃侃谈之三

    不管你打算写什么样的小说,不管你在小说创作方面已经进到了哪个阶段,你的材料总是这样的——刺激因素、角色和作品中人物的反应,它们构成了叙述格局。

 

    也许你在小说开端已使用了所有这些材料,却没能引起读者兴趣。这可能是在材料安排上出了岔子,读者“不知道你在卖力地搞些什么”;所以,对材料的安排是不能杂乱无章的。

 

    为了使读者觉得小说的开头有意思,材料必须这样安排:它使读者意识到作品中的人物在生活中正面临着严重的危机,他碰到了需要他有所行动的问题,或是陷入一个他必须从中解脱的困境,或是处在了这么一个位置上——他必须在种种可能的行动方案中作出自己的选择。

 

    有了需要完成的事,或有了需要作出的决定,往往也就有了要叙述的问题。这是对任何种类的小说和每篇小说开端的最基本的要求。它使小说成其为小说。

 

    有的,也许你会发现这样一个令人困惑的事实——在手头所有的材料中(尽管其中有足够的事件去显示有某件事要去完成或是被决定),你竟找不到有趣到足以作为主要故事情境的东西。这时,有关兴趣规律的一个重要而基本的事实就开始为我们知晓了。举例来说明:你坐在平静无波的小湖旁,一只狗懒洋洋地在岸边水里游来游去。这时,你也许会让狗去抓一根棍子。你对狗下命令时,然而,如果代替平静无波的小湖的是一堵被狂风恶浪击打着的险峻的海边峭壁,狗也没有懒洋洋地游水,而是筋疲力竭,难以游到你让它去的地方了;这时,你的兴头就起来了。如果狗是你的,又是只值钱的动物,曾在赛狗中多次为你赢得奖金,你就会兴趣倍增。进一步说,假设你已经同意让这只狗再参加一场时间已确定的比赛(比赛时间快要到了),如果不到场,你会被处以大笔罚款,这时,你就会格外关心它了。再有,代替安闲地坐在那里的是你被堵在了一辆翻倒的汽车里,你的关心就会变成焦虑了。也许,那会更令人揪心——你试图让狗游去救一个五岁的孩子,孩子已淹得半死,而他正是你最心爱的儿子。

 

    在前面的场合里,你发现自己不很感兴趣,而在后面的情况下,你却是极为关切的。在分析兴趣所以不同的原因时,你会发现,后面这种情况更多地是依赖于发生了什么事。这就是有关趣味的至关紧要的秘诀——重要性。一种包含有目的或选择的情境的有趣程度同它决定着什么成正比。要完成的事越重要,没能完成它所会带来的灾难就越大。将要作出的抉择意义越重大,作出错误决定所会带来的祸患也就越大。对有想象力的人来说,任何情境在小说写作中都可能是重要的,因为他可以贼予它以巨大的意义。当你充分理解并能运用这一关于趣味的规律时,你就掌握了构思的关键。

 

    这样,抓住读者兴趣的另一个手法,就是一定要使情境具有重要性;

 

    在搜寻有趣的故事情境时,报界人士所谓的“新闻嗅觉”会帮助你。由于目的在于激起好奇心,你就会认真调查人们对什么感到好奇。大家还记得,在世界大战最初的年月里,美国人贪婪地读着他们所能得到的所有关于战争的消息。随后,由于战争的新的更“合乎人性”的方面为人们论及到,它又成了“新闻”。几乎人人熟知那个经验丰富的记者的故事,他对初出茅庐的生手说“狗咬人不是新闻;如果人咬了狗,那才是新闻。”前不久,一位新闻编辑独出心裁地总结了新闻价值,他说:

 

    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0

 

    平凡的人+平凡的妻子=0

 

    一个平凡的人+一辆汽车+一枝枪+一夸脱酒=新闻;

 

    银行出纳员+妻子+七个孩子=0;

 

    银行出纳员+十万美元+歌剧女演员=头条新闻。

 

    对此的解释自然是这样的:没有新闻价值的事物是些寻常的事物,有新闻价值的事物则非同寻常。这样,你又知道了激起或创造趣味的另一种手法——非同寻常。这种非同寻常或是在故事情境(要去完成或决定的事)中,或是小说人物(他面临这种情境)本身。在佩利的小说《窗户里的脸》中,故事情境虽然是不寻常的(一位妇女打算去抓危险在逃的杀人犯),这位妇女本身却普普通通。她是新英格兰的农村妇女。然而,一般情况,新英格兰的农村妇女是不会花时间从事这种追捕的。另一方面,在普渥的小说《西部材料》里,故事情境(要去完成的事)平凡得很(一个女人发现另一个女人迷住了自己的丈夫,就打算把丈夫夺回来),可小说人物却有其独到之处;她是马骑士中的女王,是人们难得一见的人。在选择奇特的情境作为小说主要叙述问题时,检验方法很简单——你扪心自问,在一百个你所认识的人中,有多少人曾遇到过类似的问题。你也可以采用相似的方法选择人物类型,看你在街上遇到的一百个人里,有多少人属于这种特殊类型。

 

    在这种非同寻常的趣味中,你找到了有“地方色彩”的小说在美国风行的原因。人们对某些地方感兴趣,他们或是在那里呆过,或是愿意去那里。某些地区或地点有象征意义。大多数美国人对纽约市感兴趣,于是,一段时间里,大部分小说的背景取了纽约——对许多曾去过那里的人来说,这正是他们向往的地方。人们愿意读这样的小说——那里描写了他们希望了解的地方。有关地点的这一规律同样适用于小说人物。一位作家发现某类人物有意思,就不费吹灰之力把他们写活了。吉卜林笔下侨居印度的英国人,欧·享利笔下纽约女店员,威廉斯笔下的新英格兰的乡巴佬,科恩笔下的亚拉巴马州的黑人和威特活笔下的职业拳击家,无不如此。由于公众对对这些人物着迷,其他那些在独创性和才能上要稍逊一筹成就不能与前一种作家相比的作家也去描写这类人物,却没能成功。很快,这类人物变得如此之多,读者开始厌倦了。他们不再是活生生的人物,而成了类型。二流小说杂志的字里行间到处可见他们的影子,电影银幕就让他们霸占了。开始还是有个性的人,现在看看却没什么个性,已是千人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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