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执行“娃娃房“吗?

王某夫妇开了一家小饭店,饭店所需肉类由李某供应。2010年,王某夫妇购买了一处房产,并将房子登记在了5岁的儿子名下。2013年,饭店经营状况不好最后倒闭,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王某支付所欠的20万元货款,案件胜诉进入执行阶段,李某可以请求执行王某儿子名下的房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王某的儿子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李某不能请求执行王某儿子名下房屋。


QQ用户 扫描下方二维码

微信客服 二十四小时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