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感”要“看得见、摸得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意指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的幸福感。引发我们的深入思考:国企工会组织在当前形势之下,应该如何提升员工的“获得感”。“获得感”有物质层面,也有精神层面,是国企职工“和谐幸福”目标的具体化,涵盖“归属感”、“荣誉感”、“成就感”这三个要素。

 

“归属感”让职工“自我实现”。身为国企职工,如果长期缺乏归属感,难免会对自己的本职工作缺乏激情,责任感也会相应缺失。对于内部机制稳定的国企来说,长期在一线的职工如果能不断得到上级和同事的认可、尊重,在工作中和生产活动中感觉自己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疑更能发动自身能动性服务企业,国企管理这通过对基层职工认可这样的感情投资,会让职工有“自我价值得到实现”的归属感,更愿意主动为企业承担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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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感”让职工“融入企业”。国企管理层应该加强对员工的荣誉感教育,通过开展讲述历史、典型先进汇报等,唤起每个职工对本职岗位和所在企业的荣誉感。让职工以企业为荣,对以自己的岗位工作为荣,以此激发出无比的工作热情。同时,在不断通过协同合作获得荣誉、捍卫荣誉、保持荣誉的过程中,所有员工更加融入到了密不可分的集体之中,通过“荣誉感”增强“获得感”、“幸福感”。

 

“成就感”让职工“发掘潜能”。大型国企拥有的知识型人才比例越来越高,这类职工对于企业的长效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类人才不同于传统的只听从上级命令或按部就班工作的员工,他们所从事的工种大多富于创造性;需要具备较强的个性和自主性。“成就感”的获得能够激发这类职工的工作活力,带动出充沛的工作热情,从而促使亟待创新变革的国企步入高效作业。

 

作为国企工会,应着力于促进各种激励改革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让新时期的国企职工找到“归属感”;发挥“主人翁”精神,激发主观能动性,提升国企职工“荣誉感”;发动“主力军”力量,发展国企职工的文化权益,塑造国企职工“成就感”。这样得到的“获得感”,让一个个冷冰冰的指标变得更具感性、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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